PBI相關問題

1990年以來,無論在台灣還是世界各地,國際金融領域內以冒充「滾動融資」(Roll Program),或是以信用證交易(Trading)的金融欺詐盛行,對金融界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因此,此種行為已引起了世界各國的警惕,巴黎國際商會ICC稱此為「PBI欺詐」。因這種欺詐者往往也是以「滾動投資計劃」名義出現,不僅予正常的企業融資活動帶來干擾,亦予被害人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因台灣仍屬外匯管制國家,對金融工具的應用相對較不熟悉。謹以此文揭開PBI欺詐本相,獻給有志從事金融事務的人。

一.   何謂PBI詐欺

PBIPrime Bank Instruments)欺詐是一種以騙取或偽造優先銀行(First degree bank) 信用工具進行欺詐的虛假交易。PBI詐騙主要受害者為三種:()尋找新機會的投資者()迫切需要貸款的人以()陷入其中的有關銀行。PBI欺詐者謊稱可以貼現方式取得「PBI」,通過精心設計的滾動投資計劃從國際金融市場籌集資金,迅速獲取大量利潤。備用信用證(SBLC)、優先銀行保函(BG)、優先銀行票據是此類詐騙中最常見的三種PBI。隨著世人反假防騙技能的提高,詐騙者現在已不常用這類檔,而是代之以短期資金市場上銀行信用工具,如「國庫券」、「債券」、「存款證明」、「信用證」、「匯票」等。詐騙者將這些合法的信用工具引入詐騙計劃,使這些所謂的交易在外觀上看起來較為可靠。但實際上,這些「PBI」都是偽造、騙取或由毫無誠意與能力履行承諾的機構非法開立的。               

作為一種「技術含量高、包裝精美」的詐騙方式,PBI欺詐大多發生在歐美國家。但隨著台灣金融工具與世界常用金融工具的落差, PBI欺詐近年來在我國也時有發生。   

 PBI欺詐手法剖析

  高額回報:任何一個BPI詐騙者都會吹噓,這是一種最先進的國際融資方式,沒有風險,可在短期內籌集大量資金,獲取大大超出平均水準的高額利潤,不需要還本付息,資金自由支配…… 

  巧妙包裝:PBI欺詐者比較熟悉金融投資業務品種及其運作方式,而且在包裝或提高信譽方面也是專家。欺詐者想方設法將律師、會計師、銀行職員以及像商會、貿易團體、保險公司甚至警方等合法機構納入其「投資計劃」包裝程式之中。由合法銀行出具的「保管箱收據」、「安慰信」及「資金凍結函」就可以使一張假支票、假存款證、假保函或一紙毫無價值的「珍寶交割證」輕易變成可以接受的詐騙工具;由律師向投資者作欺騙性陳述,可以使其產生虛假的安全感;由註冊會計師提供虛假財務報告也是PBI欺詐中常用的手法。 

  製造神秘:詐騙者在推銷「PBI」時往往要求絕對保守秘密,宣稱不公開銷售——僅限於一些朋友和業務關係戶,不可能進行認真調查,那樣就會完全暴露交易的全貌,以後就不會有如此優厚的回報。受害者錯誤地認為這些銀行債務憑證是世界上廣為接受的金融工具,同全世界金融市場上交易的公債和股票沒有什麼兩樣,惟一不同的是他們只在秘密的次級市場上交易,而且只在少數人中進行。 

  銀行交易:為了增加可信度,詐騙者宣稱涉及PBI有關業務都是銀行交易,其中會提到各種著名金融機構,或者籠統稱「全球排名前25位大銀行」。有些PBI也可能是由離岸空殼銀行出具,這些銀行不受境內法規約束,沒有資本,沒有總部或營業地點,只有一個響亮的名字,聲稱自己是一家在瑞士註冊、設在南太平洋或加勒比海小島上的銀行,經營離岸金融業務。但實際上,這些「紙銀行」從不履行其義務。

二.   PBI詐騙典型範例

  從金融機構騙取PBI,以供日後繼續行騙

  199341日兩名美籍華人與中國農業銀行行衡水中心支行簽訂了3份總額為100億美元的所謂「合作引資協議書」, 衡水農行據此開出了200份、面值100億美元、有效期為1年的可轉讓備用信用證。隨後信用證被快郵寄往加拿大一「資本服務公司」並開始流通,前後涉及世界各地的多家公司。529日農總行向公安部報案,並發表聲明稱有關交易無效。後在國際刑警組織和有關國家警方、律師協助下,控制住了絕大多數信用證,未在信用證效期內對外支付。如果詐騙得逞,後果不堪設想,因為當年中國外匯儲備只有212億美元。 

  編造PBI投資計劃,騙取投資者資金

  19969月美國馬薩諸塞州地方檢查長首次對美國內利用出售PBI和貼現信用證進行詐騙提起公訴。該案中,詐騙者以大陸資本市場公司的名義導演了一項PBI投資計劃,宣稱他們可按此計劃將投資者的資金用於經營PBI;謊稱這些信用工具都是著名銀行出具,他們會按一定貼現率買進,然後在保證獲利的情況下賣出,沒有任何風險。詐騙者最終從歐洲8家投資商處騙到2400萬美元。 

  PBI項目融資、投資合作方式進行欺詐

  20004月,北京某公司持一份備用信用證並隨附「項目融資、投資合作程式與條款」前往某行洽談質押貸款事宜。有關檔中稱「融資、投資形式為資本運營項下的備用信用證質押、擔保人民幣貸款」,融資方(港商)負責提供「世界排名25家以內的銀行」開出的備用信用證,備用信用證種類為國際商會3039#3034#3035#,有效期為199×××日起一年零一天,開證行承諾在收到受益人K.T.T.索償後即可付款。國內公司憑上述備用信用證辦理質押貸款,並在業務進行的不同階段向港商支付1.5%的「開證費」、2%的「操作手續費」、4%的「風險擔保金」等。後來證實,這是一起典型的PBI欺詐,目的在於騙取中國國內公司的各種費用及銀行貸款。這一類PBI欺詐近年在銀行、尤其在基層行處頻繁出現,尤應引起高度重視。

PBI詐騙預警信號:與任何一種相對成型的欺詐方式一樣,PBI欺詐也有其慣用的套路及其「行業術語」, 國際商會在有關報告中列舉了一些PBI欺詐經常使用的「紅旗」(表示危險信號)詞語。 

  滾動投資計劃。正常的滾動計劃(Roll Programme)主要用於短期債券(如美國國庫券)交易之中,是必須經過各法報備的正常金融交易,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風險性!而PBI詐騙者的慣用滾動計劃與此沒有任何共同之處。詐騙者套用這一術語,無非是描繪其投資計劃做得像一個雪球,越滾越大。事實上他們的滾動計劃根本就不存在,相關信用工具也從不在市場上交易,只是一個騙局而已。

  凍結資金函:這並非是一個新的概念,但在PBI欺詐中被大量使用。詐騙者要求受害者憑銀行出具的「凍結資金函」(Blocked Fund Letter)將款項解入某一銀行帳戶,凍結一年或更長時間。「凍結資金函」是用以向受害者證明其資金已被凍結,絕對安全。雖然凍結資金函在某些國家有合法用途,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銀行不能開立這種檔用於投資的,更不能將存款人合法持有的資金進行凍結。 

  CUSIP號碼。CUSIP是「統一證券識別程式委員會」(Committee on Uniform Security Identification Procedures)的縮寫,這種號碼是由紐約CUSIP服務局為市政、公司、私人以及國際上配售證券出具,主要用於美國當地股票。CUSIP號碼可識別證券發行人的身份。在PBI欺詐中提及CUSIP號碼是為了製造一種假像,讓投資者誤信有關文件是由信譽良好的機構合法出具。 

  3034#3039#備用信用證。詐騙者往往在項目融資意向書中稱,其提供的備用信用證是國際商會3034格式(倫敦簡式)或3039格式(倫敦繁式),以至於這些子虛烏有的「術語」不脛而走。事實上國際商會從未制定過這些格式,銀行業務中也從不使用。  

      KTTKTT是指銀行「加押電傳」(Key Tested Telex),這是詐騙者喜歡用的詞語之一。銀行在有關業務中會用到加押電傳,但在合法的銀行交易中並不使用KTT這一詞語。  

      R.W.A.RWA 是指「準備、願意和有能力」(Ready, Willing and Able),這是一種在「幻影貨幣」(ghost money)或虛構商品交易中常見的詞語。詐騙者之所以在有關合約或意向書中列入RWA條款,是因為他們想用這些詞語使受害者期望合約會被履行。 

   一年零一天:在合法的商業或金融檔中通常不加這奇怪的一天。有人認為這是詐騙者想讓受害者相信這樣可使他們多得一天收益,但無論如何,它恰恰表明了這種交易的非正規性。 

  另外,還有「軟查證」(Soft Probe)MCC(主抵押承諾書)、「無條件SWIFT轉帳」、「視窗時間」(Window Time)等等。出現這些詞語雖然不能馬上斷定屬於PBI欺詐,但顯然是危險信號,瞭解這些詞語的真實含義會對識破PBI欺詐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   PBI詐騙防範措施

   PBI欺詐散佈於全球各大洲,大多是跨國界詐騙,詐騙一旦得手,就不是國家一級水準能夠處理的問題。因此,加強防範顯得更為重要。 

1、    掌握銀行各種信用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在銀行的日常業務中每天都簽發、流通大量信用工具,但與PBI欺詐不同,這些信用工具都有其正當用途和使用方法。比如,跟單信用證主要用於國際貿易結算,它主要保護供貨方的利益,當其提交合格單據後,開證銀行履行付款責任;備用信用證是美國銀行規避法律限制的產物,一般在基礎和約委託人違約時作為替補手段(備用)被使用,但近年已發展成一種用途廣泛的融資工具。 

2、    瞭解有關金融機構的業務範圍及經營方式。比如,屢屢被詐騙者提及的世界銀行,其所有債券發行都通過發債說明書或其他發行檔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公開進行,從未發行亦不支援所謂優先銀行信用工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不開立也不為任何PBI提供擔保,也不通過商業銀行提供授信額度,從未發放過IMF合同號碼。 

3、    銀行在處理此類業務時應通過正常管道查詢。表面上看,詐騙者使用的都是通行的國際銀行服務,但詐騙者往往故意將有關PBI計劃設計得十分複雜,以混淆視聽。銀行可通過國外代理行、國際徵信機構等正常管道對外查詢,以保護自身和客戶的利益,必要時可向國際商會反商業犯罪專家組尋求幫助。

4、    最重要的是PBI欺詐者,大多也是以境外公司滾動融資專家身份出現,手法極為隱蔽,一不出示任何資金證明,二不會提供任何融資成功的操作案例,三是以「仲介人」名義出現,稱背後還有所謂的「財團」或「基金會」且都在境外!四是以境外公司或境外基金名義操作,名稱很大卻根本查不出此公司!

5、    如果你遇到此類人,一是小心不要上當,二是請收集有關證據、材料,委託我們和公安部、國際刑警(FIA)和國際檢察官進行聯合偵查,對於協助破案的有功人員,將會提供一定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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