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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小時候的小狸我啊,因為家裏開漫畫店的關係,

在大字還不認識幾個的時候,就喜歡看漫畫,

後來到了小學五六年級,該記的字也記全了,該認的也認了,

就開始猛看小說,不知不覺,閱讀的速度也愈來愈快。

到了高一的時候,那時候我才第一次看金庸的小說,

一整套小說,就在上課無聊之際,全部看光光~~哈哈哈~~

說這些,並不是要說我很厲害啦,只是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讀書的心得。

我常跟人家說,人的心境有多深,那他的成就就有多高,

最近上班看到旁邊的同事,拿起書來一個字一個字啃,

或是在power point報告的時候,一個方塊一個方塊講,

真的很想站起來跟他們說:講重點好不好,不要說屁話!!

我的建議是,人的視界有多廣,那他讀書就有多快,

比方說,我一次大概會看十行左右的字,把二頁的書分三行來看完,

加起來用不到五秒內,就可以看完二頁的書,

怎麼練出來的哩??想像囉,就跟運動一樣,沒有什麼是天生就會的,

所謂的天生就會,那只代表小時候他發育的地方不一樣,看世界的角度也不一樣,

我的建議是這樣子的,

先去找一本大概每篇五十多個字的書,可以是散文,可以是故事,

然後讓你看六十秒,要把裏面包括標點符號什麼的記清楚,排列的位置等,

也就是說,要讓你在你的大腦裏畫圖,把剛才的文字方塊畫下來,

這一點我相信大部份的人都做的到,60秒背不到50多個字??不可能吧~~

所以,我開頭才會說跟運動一樣囉,

過了二個禮拜,給自已一點壓力,要在50秒內背完,接下來是40秒,30秒,

記得唷,到30秒,就不是十秒十秒減了唷,而是五秒五秒減,

也就是說,30秒試完,就試25秒,再試20秒,再試15秒,再試10秒,

到了這個程度,已經相當不錯了,

而且這也是一般人可以鍛練出來的效果,並不是需要很努力,

然後接下來就二秒二秒來減,

一直到一秒,可以讓你背五十個字為止,

看看你的極限在哪裏,

而在這過程裏,我的經驗是不要想太多,就跟打字一樣,

手放在鍵盤上,眼睛看著螢慕,想打什麼就打什麼,

手會自然的打出來一樣,

練記憶力後來,就會有這種感覺慢慢的出來。

 

練這幹嘛??不就是為了有人從來不唸書,考前才拼嘜~~

考後睡個覺就忘掉,這種生活應該很多人有過吧??

所以呢,有的東西,不能忘的,就要在第二天再背一次,

第二個禮拜再背一次,下個月再看一次,

所謂的看,是在腦中想,而不是真的去看,這樣子就會讓你記個一年左右不會忘。

但是這樣有個壞處,太習慣這樣記事情的人,

會很容易忽略掉很多事情,畢竟大部份的人、事、物,都會在你睡一覺之後,

就會習慣性的忘掉,那就請準備行事曆吧~~

只要寫在紙上的,就不用記,記得的,就不用寫,

這也是狸仔我現在的生活型態囉~~問我行事曆寫什麼,

我會說我不知道,要看了才知道~~

這就是太過習慣的壞處囉~~~所以,想學這個的,記得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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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rrol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